关于2021年度临时聘用人员费用支付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公告
2022年1月17日至4月6日,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单位2021年度临时聘用人员费用支付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。经调查,发现我局在支付2021年度劳务派遣人员费用时存在“未执行合同约定,多支付临聘人员费用20309.47元”的问题,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临聘人员管理薄弱环节,我局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并完成整改,根据审计工作要求,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 审计存在的问题
未执行合同约定,多支付临聘人员费用20309.47元。2020年1月21日,澳门新莆京40233与云南聚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《劳务派遣协议》,协议约定派遣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。经核实,澳门新莆京40233向云南聚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多支付已离职3名劳务派遣人员费用共计20309.47元。
二、 存在问题的原因
一是劳务派遣费用按季度支付方式不够合理。我局与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《劳务派遣协议》未规定支付劳费用时限要求,根据工作实际,采取按季度支付的方式进行;二是劳务派遣人员离职因涉及社保缴纳等有时差的事项,在执行时未在年度内及时全部结算,而是在2022年1季度将2021年度多支付的费用采取抵扣的方式结算扣回,与审计的要求不符。
三、 整改落实情况
一是严格按照审计局《审计决定》和《整改意见函》要求,已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多支付的临聘人员费用20309.47元按照审计要求的程序及时收回,并上缴省财政;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,修改完善《澳门新莆京40233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规定》,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招录、使用、管理、考核、辞职等方面的程序手续。
特此公告。
澳门新莆京40233
2022年8月5日